5-7章通常称为登山宝训,是马太福音中耶稣5段教训的首段(见简介),描写天国子民的生活模式。部分内容与路6:17-49相似。
5:1-16.信徒应有的特征与影响
1.「门徒来」:耶稣的教训以门徒为主要对象,但听众显然不止他们(见7:28)。
3-12.常称「八福」,是天国子民所具品德与福气的写照。
3.「虚心」:直译是「灵里贫穷」,即自知灵性贫乏,在神面前无可恃赖。「天国」:见太4:17注;约3:3注。
4.「哀恸」:指为己罪及为世界的不平与不幸而悲恸。
5.「温柔」:指对神柔顺、对人谦和(见串5)。
6.「慕义」:渴望个人在神面前被称为义、行事合神心意,并盼望世上公义得彰。
8.「清心」:内心清洁无伪。
9.「称为儿子」:指酷似赐人和平的神。
10-12.「为义受逼迫」:即为了行公义,更因信从耶稣,听祂命令而受逼迫(见11)。
13-16.信徒应像盐
在世间发出调味与防腐的作用,也应像光,照明四周的黑暗(参约1:4注),将人带向神。「失了味」:古时的盐往往有杂质,当盐分失掉只余杂质时,便淡而无味,只好扔掉了。
5:17-20.信徒应有的义
17.「律法和先知」:即旧约圣经的总称(见11:13)。耶稣的「成全」旧约,指履行它的诫命、应验它的预言、引伸它的含义。
18.「律法」:于此单指摩西五经,或泛指整本旧约。
20.法利赛人以虔守律法和历来传统为己任,不少文士(见2:4注)隶属这宗教党派。他们往往在律法的字面上斟酌推敲,而忽略了律法的精义。下文21-48节,可说是对20节的注释:于每一段耶稣首先引述犹太人经常在会堂里所听见的,文士对摩西律法的解释,然后说出他的看法,表明神对人的要求绝不止于按字面遵守律法。
5:21-26.仇恨形同杀人
21.「不可杀人」:是十诫的第六诫(见串22)。
22.「拉加」:即「蠢材」;「魔利」:就是「愚顽人」,可能含有「罪大恶极」、「活该下地狱」之意。「公会」:即犹太人最高的民事宗教法庭。「地狱」:见可9:43-44注。
23.「祭坛礼物」:即在圣殿的祭坛上献祭给神。
5:27-30.淫念不啻**
27.「不可**」:是十诫的第七诫(见串26)。
29-30.意思是:「一些表面无害的事物(或习惯),如引致你犯罪,你便要忍痛与它断绝关系,免被它拖累沦亡。」
5:31-32.离婚的含意,见太19:3-9注。
5:33-37.「不可背誓」的真义
33.见串30。法利赛人认为只有牵涉神或某种字眼的誓,才是人必须遵守的(参太23:16-22)。耶稣指出这说法的无稽:神既是宇宙的主宰,所有的誓必然牵涉祂在内(34-35),而人却是渺小的(36)。所以在日常生活中,人只须说话诚实,不必发誓来令人相信。
35.「大君」:即耶和华神(见诗48:2)。
37.「恶者」:即撒但(见4:1注)。
5:38-42.「以牙还牙」的应用
38.「以眼还牙」这原则(见串37),原意是定出赔偿的范围,作为审讯的根据。但在个人的层面,耶稣要求门徒丝毫不谋报复,单以善报恶。
40.「拿外衣」:参出22:26;申24:12-13。
41.「强逼你走一里」:兵士按例可强逼平民代拿行李走一里。必要时为自己答辩与谋求公正跟这处的教训并无冲突。(见约18:23;徒22:25)
5:43-48.「邻舍」、「敌人」的界分
43.「爱邻舍」这吩咐,见利19:18。旧约并无「恨你的仇敌」一语,大概是文士加上的解释。
46.「税吏」:见路3:12注。
48.「完全」:在此也许指「爱得完全──不分敌我」。(参路6:36)
思想问题(第3-5章)
1.约翰的洗礼有什么意义?与主的洗礼有何不同(3:6,11下)?
2.为什么施洗约翰严严责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(3:7,9)?我们应当如何结出与悔改相称(3:8)的果子?
3.魔鬼为何利用食欲、超越感及权力欲来试探耶稣(4:1-10)?你在哪方面最易受试探,须加提防?
4.耶稣用神的话来抵挡魔鬼的试探(4:4,7,10)。由此看来,耶稣做人的方向与态度是怎样的?这对信徒有何提示?
5.中国人如何看「福」?这与5:1-12对「福」的看法有何不同?
6.5:22,28是耶稣对诫命的阐释。在这标准下,你自问有否犯罪呢?你当如何处理恼恨和淫念?